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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条例》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条例》精神,提升全体成员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经研究决定,现就组织学习《条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的 通过组织学习《条例》,使全体成员深刻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核心内容,增强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学习内容 1. 《条例》全文及其解读; 2. 《条例》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案例; 3. 《条例》与其他相关政策法规的关系及协调。 三、学习对象 全体成员 四、学习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30日 五、学习方式 1. 专题讲座: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解; 2. 自学讨论:个人自学后进行小组讨论; 3. 知识竞赛:组织相关知识竞赛活动。 六、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活动,确保全员参与; 2. 学习过程中要注重实效,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讨论和交流; 3. 学习结束后,各单位需提交一份总结报告。 七、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至办公室。联系人:张三;联系电话:123456789;电子邮箱:example@example.com。 特此通知。 附件:《条例》全文及解读材料 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