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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村支书工资标准调整 近日,济南市发布了关于村支书工资标准的最新调整方案,旨在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激励村干部更好地为村民服务。根据新规定,村支书的工资将根据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工作绩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并实行差异化薪酬制度。 此次调整方案中明确指出,村支书的基本工资将根据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情况确定,具体标准为: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000元;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基本工资为每月3000元;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基本工资为每月4000元。此外,村支书还将享受一定的绩效奖金和年终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方案中还增加了对村支书工作绩效的考核机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村级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维护、民生实事落实等方面。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村支书的绩效奖金和年终奖励数额。 为了确保新政策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济南市相关部门还将加强对各村支书的培训指导,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评价机制建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此次济南市对村支书工资标准的调整不仅是对村干部待遇的一次提升,更是推动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合理设置薪酬结构和强化绩效考核机制,有望进一步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意识,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村民群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