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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推动湿地公园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为核心,合理利用和适度开发相结合,充分发挥湿地公园在改善生态环境、服务公众休闲娱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国湿地公园数量达到1000个以上,总面积达到1亿亩以上。其中,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数量占全国湿地公园总数的70%以上。实现湿地保护面积稳步增长,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规划管理 各地要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要求,科学编制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内容应包括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合理利用方案以及监测评估体系等。 (二)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针对不同类型的湿地生态系统特点和存在问题,采取相应的保护与修复措施。加强对重要水源地、鸟类栖息地等关键区域的保护力度;实施退耕还湿、生态补水等工程;开展外来物种入侵防治工作。 (三)促进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鼓励和支持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开展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等活动。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当地居民从湿地资源开发中获得实际收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的发展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完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每年年底前将进展情况报送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备案。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 2023年X月X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