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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文 舞文者,指那些善于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为己谋私利目的之人。这类人往往利用法律的复杂性和模糊性,通过解释和应用法律来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中国古代,这类行为被视为一种不正之风,是官场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 舞笔 “舞笔”一词较少直接使用,但可以理解为舞文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即通过文字或笔墨进行巧妙的修饰和编造,以达到某种目的。在古代文献中,“舞笔”有时用来形容那些擅长用文字进行投机取巧的人。 综上所述,“舞”字开头一字结尾的成语主要是“舞文”,它揭示了历史上某些人利用法律漏洞为自己谋利的现象。这类成语提醒人们,在处理事务时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任何形式的歪曲和滥用权力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