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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移交结算协议书 本商品房移交结算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以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卖方):[卖方全称] 乙方(买方):[买方全称] 鉴于: 1. 甲方为商品房的合法所有权人,具有合法的销售资格; 2. 乙方为购买上述商品房的买方,具有相应的购买资格。 双方就商品房的移交及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房概况 1. 商品房位于[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为[面积]平方米; 2. 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单价]元; 3. 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总价]元。 二、付款方式 1. 乙方已支付定金人民币[定金额]元; 2. 乙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剩余金额]元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时间]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商品房移交 1.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房款后的[时间]日内将商品房交付给乙方;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商品房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四、验收标准 1. 乙方在接收商品房时,应对房屋进行验收。如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 2. 如房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则视为验收合格。 五、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时交付商品房,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每日按总价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2.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剩余房款,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每日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计算。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