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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寒假放假通知 尊敬的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寒假放假时间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 小学:2023年1月15日(腊月二十四)开始放寒假。 2. 初中:2023年1月18日(腊月二十七)开始放寒假。 3. 高中:2023年1月21日(腊月初三十)开始放寒假。 4. 幼儿园参照小学执行。 二、开学时间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于2023年2月6日(正月十六)正式开学上课。 三、注意事项 1. 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好期末复习考试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2. 寒假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补课班和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3. 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4. 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请各位师生及家长朋友相互转告,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 亳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具体发布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