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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四年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特制定本四年扶贫规划。本规划旨在通过精准施策、多元投入、创新机制,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一、总体目标 1. 到2025年,确保所有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2. 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3. 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4.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脱贫成果可持续。 二、主要任务 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 完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地区互联互通水平。 - 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保障贫困人口饮水安全。 - 改善农村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条件。 2. 发展特色产业 - 根据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 - 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提高贫困人口技能水平。 - 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产业扶贫项目。 3. 提升教育质量 - 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 - 推进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提高贫困人口就业能力。 - 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 4.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 - 优化医疗保险政策,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 加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 - 成立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推进。 - 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分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 增加资金投入 -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 -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事业捐赠活动。 3. 优化政策环境 - 简化审批流程,为贫困地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 制定有利于吸引人才的政策措施,在贫困地区建立人才引进机制。 4. 加强监督检查 - 定期开展扶贫成效评估工作,并公开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实施本四年扶贫规划,在政府主导下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