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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出庭授权委托书 致:[法院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因[案件名称或案由]一案,现授权[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作为我方的诉讼代理人,代表我方参加诉讼活动。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一、授权事项 1. 代表委托人参加本案的开庭审理; 2. 代为提交、领取法律文书; 3. 代为进行证据交换、质证; 4. 代为进行调解、和解; 5. 在必要时,代为提起反诉或上诉; 6. 代为签署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 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 受托人应尽职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不得滥用代理权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3. 受托人应保守在代理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授权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案审理终结为止。如需延长授权期限或变更授权内容,请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四、其他事项 1. 委托人承诺支付受托人在处理本案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 2.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特此授权。 委托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
